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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次 添加日期:2016-09-06 [ 打印 ] [ 关闭 ] |
海口市各企业人力资源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用,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的函》(人社部函〔2016〕191号)文件的安排,海口市人才中心将于2016年9月24日组团参加全国人才中心举办的跨区域招聘高校毕业生“沈阳站”活动,现诚邀贵单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发起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 协办单位: 有关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国沈阳人才市场 二、活动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9月24日(周六)9:00—13:00 地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规模:预计提供500—600个标准用人单位招聘展位 三、大会服务 (一)为参会的单位提供标准展位3M*1M展位一个、洽谈桌一张、椅子三把、招聘海报两张、会务用品一份、工作午餐及饮用水2份。 (二)大会前期通过收集企业提报的岗位需求信息,根据沈阳各高校情况,合理进行信息匹配,有针对性地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提前送达高校,吸引辽宁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鲁迅美术学院、沈阳大学等沈阳地区46所高校学生前来参会,确保参会企业可以招到合适的人选。同时,通过大会宣传,可扩大企业知名度。 (三)活动期间,还可采取多种形式,配套开展各地就业政策宣讲、就业指导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各地就业形势、人才引进政策和用人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宣传推广 (一)通过中央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辽沈地区主流媒体辽宁日报、辽沈晚报、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广播电视台、华商晨报等媒体,报道活动相关消息; (二)在中国国家人才网、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中国沈阳人才网、东北新闻网、沈阳网,全国大中城市联盟各成员人才网站、辽宁地区各个高校就业网的显著位置或开辟专栏刊登大会信息; (三)在《沈阳人力资源市场报》发布大会信息。 (四)企业信息收集后,在沈阳各大高校网宣传发布,并进行一次校园宣讲。 (五)招聘会前期,在海口当地的海口日报、南国都市报刊登宣传广告,并在众合自媒体上发布招聘会宣传,提高招聘会及企业影响力; 五、企业参会标准及要求 (一)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应当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二)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应当体现就业公平的原则,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要求:企业需具有行业知名度,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拟招聘人数不少于30人。 (四)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所提供的岗位需求必须是刚性的,并且符合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需求。 (五)每家参会企业人数为1人(超出人员的食宿及来回机票费用由企业自己负责)。 六、参会办法 (一)参会回执反馈 请您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我中心,以便于为贵单位预留展位。 (二)提交招聘信息 请将海报内容(450字以内)于2016年9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们,以便于为贵单位打印参会海报。招聘信息中请不要出现如下内容:性别要求、户籍要求、民族要求等。 (三)提交会刊内容 请将参会单位会刊内容(300字以内)于2016年9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们,以便于将贵单位参会信息编印到会刊中。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231155
海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第四届跨区域(秋季)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活动 “沈阳站”参会回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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